后司街

标题: 08.03.01-08.03.02.天姥山.桃源坑帐务明细 [打印本页]

作者: 穿越时空    时间: 2008-3-18 13:53
标题: 08.03.01-08.03.02.天姥山.桃源坑帐务明细
此次活动一共7人.(沧海一声笑.又又.穿越时空.囡囡.风中劲草.飞花.大平)
收入:每人80元.7人*80元=560元
支出:行前会80元
   去车费 63元+15元
           买腊肉 12元
   回车费  80元
合计支出: 250元
公用装备损耗费6人*20元+10元=130 元  
退还大平50元其它每人20元共170元
剩余10元纳入公用装备基金.
注:大平只参加一天活动.   


如有出错或任何不详细之处,欢迎指出。

[ 本帖最后由 穿越时空 于 2008-3-18 15:11 编辑 ]
作者: 沧海一声笑    时间: 2008-3-18 14:42
你的帐好象不对啊!我给你修改一下:
收入:每人80元   7人*80元=560元
支出 去车费63元+15
     行前会80      
           买腊肉12
           回车费80
            合计=250元
     公用装备损耗费6X20+10=130元
退还大平50元,其他每人20元共170元
剩余:10元纳入公用装备基金
注:大平只参加一天活动!
    

[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声笑 于 2008-3-18 14:45 编辑 ]
作者: 崎岖    时间: 2008-3-18 14:47
我有个建议(我是局外人.不知提这个建议合不合适?如果提的没有道理大家就当我没提过).
每次用活动之后结余的钱.最好设个界线.如果结余的钱超出这个界线.就应该退还给队员.或者提取一部分做为公用基金.如果结余没有超出这个界线.那完全可以全部纳金公用基金.我个人感觉这样比较妥善.
作者: 穿越时空    时间: 2008-3-18 15:12
现在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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