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无烟上坟、文明祭祖”倡仪书 [打印本页]

作者: 六柳    时间: 2008-1-31 10:39
标题: “无烟上坟、文明祭祖”倡仪书
来源:www.ttxw.cn
全县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我县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倘若没有森林,就不会有仙山美景。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人类的生存和繁衍需要森林的滋养和庇护———我们呼吸的氧气需要森林制造、我们排放的二氧化碳要靠森林吸收,我们饮用的水源需要森林涵养和净化……可想而知,当森林资源趋向枯竭之时,人类将走上毁灭之路。防止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应有的文明道德观。



近年来,不少群众上坟时仍习惯采用烧香、点烛、放鞭炮和焚烧纸钱等明火上坟的办法来祭奠祖先。这种传统的祭奠方式,是引起我县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我县每年发生的森林火灾中有半数以上是因上坟用火引起的。2004年的清明节,平桥镇一村民因上坟燃放烟花爆竹酿成森林大火,肇事人赔了60余万元,又坐了牢,教训极为惨痛。倘若真的祖先地下有知,也必定会为此痛惜!上坟祭祖、缅怀先人本是传统美德,但失火烧山惊扰先人则成了莫大罪过。让我们在追踪溯源、祭祖扫墓的同时,勿忘养育我们的这片大地,勿忘人与自然的和谐。



辞旧迎新,祭祖扫墓时节又将到来,为了防止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我们谨向全县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如下倡仪:



一、要严格遵守《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进入林区上坟,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祖”,即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香烛、不烧纸钱。防火期进入林区,做到不吸烟、不烧灰、不烧山驱兽、不烧地坎草、不在乘车时向外丢弃火种。



二、大力提倡文明的祭奠方式。要破除传统扫墓祭祖时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的陈规陋习,摒弃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营造文明祭奠的社会氛围。倡导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种植纪念树、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祭奠方式。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既安全又富有现代情调的方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全县党员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要带头遵守法律和台州市纪委关于党员干部职工禁止明火上坟的规定。移风易俗,不使用明火上坟。并教育家人、规劝亲朋好友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祖”,共同为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天台县文明办


天台县林业局

作者: 牵牛细佬    时间: 2008-1-31 10:40
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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