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色鬼领袖 于 2007-8-24 16:49 发表
说“人格”过了,说“怀疑”轻了。
KK在主观上有放任恶作剧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
在客观上实施了提供作案工具的行为
(因受协迫可责任从轻或减轻),
但作为“共同犯罪人”是确凿无疑滴。
此案 ...
原帖由 色鬼领袖 于 2007-8-24 16:49 发表
说“人格”过了,说“怀疑”轻了。
KK在主观上有放任恶作剧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
在客观上实施了提供作案工具的行为
(因受协迫可责任从轻或减轻),
但作为“共同犯罪人”是确凿无疑滴。
此案 ...
原帖由 褚留香 于 2007-8-25 18:56 发表
看那三个条件,初看两个,还觉得KK 挺有文化。
一看第三个,还是个饭桶嘛。
所以我说了,此人本性不会改的,三句话不留蹭饭本行,不是人品问题,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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