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省管县"改革的浙江案例 有利于公平竞争继续推进 [打印本页]

作者: 飘渺孤鸿    时间: 2007-8-20 15:25
标题: "省管县"改革的浙江案例 有利于公平竞争继续推进


"省管县"改革的浙江案例 有利于公平竞争继续推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4日 12:14作者卓勇良

  
    县市经济长期来大致占浙江经济的70%左右。近几年把毗邻县市划为市区,县市经济的账面比重出现较大下降。2005年,浙江县市生产总值仍占全省的52.9%,高于江苏的50.1%;财政占40.1%,高于江苏的37.6%。

    浙江的"省管县"体制

    浙江在财政上实行省直接对县的体制,在组织体制上实行省管县市党政正职的体制。因此,在全国普遍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情况下,浙江在事实上实行的是市不管县,省直接对县的行政管理体制。

    浙江实行省直接对县的财政体制最早可以追溯到1953年。当时根据中央取消大区一级财政、增设市(县)一级财政的决定,浙江省普遍建立了市、县一级财政。在一些省区把原本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先后改成"地(市)管县"财政体制的情况下,浙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除了"文革"后期的几年外,一直坚持"省管县"的财政体制。

    1982年,中央决定全面推行"市领导县"的行政管理体制,浙江省也开展了"撤地建市"工作。面对市级层面要求具有管辖县级财政强烈呼声,以及其它省份纷纷实行市管县财政体制的情况,浙江一些县对这一体制最大的担心,是"市带县"会变成"市刮县",省里决定仍然坚持实施"省管县"的财政体制,并在随后多次进行优化。

    1992年至今,浙江已连续四次出台政策,扩大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市(县)的经济管理权限。1992年出台了扩大萧山、余杭、鄞县等13个市(县)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政策,主要包括扩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等4项。1997年,省政府同意萧山、余杭试行享受地级市一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管理权限等11项。200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进一步扩大和完善20个经济强县(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将313项原本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这些县市。这些权限几乎涵盖了省、市两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的所有方面。2006年,省委、省政府再一次出台文件,开展扩大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工作。决定除规划管理、重要资源配置、重大社会事务管理等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外,赋予义乌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省管县"有利于公平竞争

    浙江的客观条件比较有利于实施"省管县"体制。一是所辖的县较少。1980年,浙江有11个地级市,66个县,大致只有一些省份的1/2至1/3。

    二是面积较小。全省10.18万平方公里,80%的县位于以杭州为中心200余公里的半径内,即使在交通条件较差的20多年前,多数县在半天路程之内。

    三是地级市实力较弱。当时浙江仅7个地级市,国民收入仅占全省的23.5%,所以浙江经济的主体是县。

    所以无论是从行政管理还是从利益格局角度讲,都有利于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

    实施"市管县"具有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多方面积极意义。在发展上增强了县市活力,有利于加快县级经济发展。市管县体制减少了中间层次,提高了行政效率。县市具有较强自主权,有力地增强了县级经济活力。目前在全国百强县中,浙江占有30个。

    在改革上形成了"虚省实市"的利益格局,有利于提升市场经济竞争。省级的直接利益主体较少,市和县处于同一竞争层面,因此与其他省份相比,在空间格局上形成了一种单一竞争主体局面,避免了多层次行政干预对于市场竞争关系的扭曲。

    在行政上弱化了市对县的领导,有利于全省统筹发展。浙江的县市在事实上亲省而远市,同时市在事实上也把县作为平等的伙伴关系,大大提高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

    县级经济发展出现两极化趋势。浙江县级经济发展目前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区经济占有较大比重,与传统意义上的县已经有了本质区别。这些县的数量大致占1/2,GDP占3/4。其中又有一半多县已融于都市圈之中,城区人口10余万以上,其中相当一部分在20万以上,已经成为中等城市。

    另一种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一产比重较高,多数位于山区,工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但生态环境较好,与传统意义上的县差距较小。这些县数量占1/2,GDP占1/4。目前这些县均有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

    下一步改革的建议

    一是继续推进省直接管辖多数县(市)。由于浙江事实上已实施省直接管辖县(市)的体制,这一改革所要做的工作并不多,也较少涉及具体的利益调整,是一项成本很少,收效较大,主要目的在于"正名"的改革,可以理直气壮地优化行政区域层级关系。

    主要包括扩大地级市的市域范围,使地级市具有足够的发展空间;明确多数县市由省直接管辖;建议中央尽快研究制定<地方政府法>。

    二是较大市强化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宁波已在事实上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建议杭州也实行这一体制。同时在不改变财政体制的情况下,把下辖市改为区,不再出现市领导市的局面。由于杭州已具有较强实力,同时杭州所辖区域位于整个钱塘江流域,实行这一体制后有利于杭州统筹区域发展,增强杭州发展的内在活力。另外,要根据人口、GDP、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等指标将若干经济强镇升格为市,由省直接管理。

    上述改革结果,在省的层面上,将形成三级和两级地方政府相结合的地方政府层级体制。与此同时,市除了规模上的差别外,还可以按市域范围分成两种类型,即广域型市和狭域型市。

    建议花大力气改革中国的行政治理结构。除了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外,省以下事项由本省审批,但不包括准省一级的行政区划。

    (作者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所长)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7-8-20 18:38
开始试点了不?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8-20 19:52
除国务院批准的的较大市(如杭州、宁波等)外,地级市设置一级政府是不符宪法和组织法规定的。

温家宝代表中央政府早已提出“省管县”,并要求有条件的省试点先行。目前一些省的试改是成功的.

(当然对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来说,这牵涉到财权分配的既得利益等诸多问题,有个过程是很正常的...)
作者: 偏门神    时间: 2007-8-22 19:29
浙江一直在搞这个试点,我还看过一篇深入的报道。这东西狠难全说好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