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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杭州警方抓获两名嫖客依新法规通知其父母 [打印本页]

作者: 木子美    时间: 2006-3-14 21:04
标题: 杭州警方抓获两名嫖客依新法规通知其父母
      据青年时报报道,昨日凌晨2时多,杭州武林派出所民警在孩儿巷麒麟街路口一家旅馆里抓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两男两女因涉嫌卖淫嫖娼,成为今年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杭州警方处罚的第一起卖淫嫖娼案。
<P>  与以往不同,民警将两嫖客的行为第一时间通知其父母。两名嫖客都是杭州人,都只有20来岁,当听到自己的儿子因嫖娼而被警方传唤的消息,两名男子的父母都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P>
<P>  按3月1日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将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以前,按《条例》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行为,仅作治安罚款处罚。</P>
<P>  更令两名被抓获的男子尴尬的是,他们的父母也知道了此事。</P>
<P>  根据新的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人如成家,则叫其妻子或丈夫等,未成家就通知其父母。因该两名男子都未婚,所以警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其父母。</P>
<P>  目前,警方已对两名男子作出拘留和罚款的决定,并会将裁决书亲自交到其父母手中。新闻晨报 杨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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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木子美    时间: 2006-3-14 21:06
我不想讨论谁想嫖娼不想嫖娼,只想就通知家人的事情发表一个草民的管见。
这种做法非常愚蠢,起码有几条可 能的后果:
1。不会使当事人反悔,只能使当事人更加破罐子破摔,增加仇恨因素。
2。家破 人亡的后果不会少,但当事人就更不会悔改了。
3。对当事人的伤害是深层次的,增加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不一定哪一个当事人哪一天把这种怨恨转嫁到谁的头上。受害的还是社会。
4。这种做法能纠正嫖娼的行 为吗?肯定不能,只能使这种行为更隐蔽,为了摆脱被发现被抓的结果,当事人还可能拼死反抗,说不准到时候警 察要带枪了,不然,小命难说。
5。至于好处吗!可以增加收入,可以收保密费,等等。仅此而已。
可别因为愚蠢的行为让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说实话,既然大家都知道了,那做一次合作两次三次就没 什么区别了。所以这种做法非常愚蠢!!
愚蠢地制造不稳定因素,制造一个个隐形的炸弹 ,真是愚蠢至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4 13:07:26编辑过]


作者: 麻迦(撅)    时间: 2006-3-15 18:36
<P>听说了</P><P>好像罚款少了 </P><P>就是要通知家人</P>
作者: ALICE    时间: 2006-3-15 19:32
楼主可也是"风月"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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