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女同胞们的新武器 [打印本页]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26 19:58
标题: 女同胞们的新武器
今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案)》,明确了“性骚扰”的五种形式。
鉴于近年来通过手机传播淫秽短信、网络传播黄色图片的情况已呈愈演愈烈之势。这次浙江地方立法通过的“新规”,将性骚扰扩大到肢体行为以外,把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等均被视为“实施性骚扰”方式之一。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7-26 20:38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26 21:00
楼上说的书,我一本都没看见过
幸好我不是女同胞
可以不用看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26 21:01
不过我想问楼主
这关于性骚扰的保护对象只局限于女同胞啊
那男同胞怎么办呢?
万一他们受到了骚扰呢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26 21:10
绿巨人倒是看过
巨人传我也没看过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26 21:16
原帖由 小哥 于 2007-7-26 21:01 发表
不过我想问楼主
这关于性骚扰的保护对象只局限于女同胞啊
那男同胞怎么办呢?
万一他们受到了骚扰呢

这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案)》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26 21:17
我是法盲嘛,不懂,随便问问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7-27 01:16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27 21:05
楼上的,这样会把MM吓跑滴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27 23:56
这个问题不了解,不敢随意回答
害怕被群殴
作者: 快乐老狼    时间: 2007-7-28 08:42
我一直认为 性骚扰主要形式是女的骚扰男的
作者: 紫色心情    时间: 2007-7-28 08:43


LS的怎么会有这么种想法的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07-7-28 12:41
原帖由 快乐老狼 于 2007-7-28 08:42 发表
我一直认为 性骚扰主要形式是女的骚扰男的


如果消极的肢体语言也算的话,这个观点貌似中肯的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28 17:03
语言一般总是积极的,肢语变然.
楼上的是想说夏日里"薄袖轻衫"的诱惑吗?呵呵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28 19:38
语言一般总是积极的,肢语然.
楼上的是想说夏日里"薄袖轻衫"的诱惑吗?呵呵


(打错字了,刚发现.自纠下)
作者: ayitha    时间: 2007-7-28 20: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六柳    时间: 2007-7-28 20:18
大师还研究法律的啊。。。。。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28 20:20
原帖由 六柳 于 2007-7-28 20:18 发表
大师还研究法律的啊。。。。。

学法知法,依法骚扰嘛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28 20:49
倒,这么一来,大师用心,路人皆知了嘛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28 20:55
原帖由 小哥 于 2007-7-28 20:49 发表
倒,这么一来,大师用心,路人皆知了嘛

嗯.倒...倒倒...[attach]23786[/attach]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28 22:35
原帖由 ayitha 于 2007-7-28 20:15 发表
秋天偷偷送送菠菜算伐?

应该是“秋天的黑夜里偷偷送送菠菜”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8-8 12:16

作者: 純屬虛構    时间: 2007-8-8 12:20
妹妹又在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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