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谁更贱! [打印本页]

作者: 3036366    时间: 2007-7-9 13:06
标题: 谁更贱!
妓女跟嫖客  谁更贱。理由充分者有“奖”!!!
作者: 龙头    时间: 2007-7-9 13:18
不相上下。
不过目的不同,也不能一概而论。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7-9 15:15
原帖由 杞人忧天 于 2007-7-9 15:14 发表
发贴的人最贱,这种话题也发!


就是
/qiang
不知道发这帖有什么意思
/lh

[ 本帖最后由 安琪儿 于 2007-7-9 15:20 编辑 ]
作者: hmily    时间: 2007-7-9 15:17
原帖由 杞人忧天 于 2007-7-9 15:14 发表
发贴的人最贱,这种话题也发!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9 16:29
杞人忧天与杞人观天  这名儿就象双胞胎
作者: 龙头    时间: 2007-7-9 16:51
哈哈,那是的,肯定是为了冒名的。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9 16:55
观天是品牌罐.这忧天误导消费者
作者: 君君    时间: 2007-7-9 18:34
吃饱了撑着想这问题的人最贱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9 19:22
马克思(或者是恩格斯)说过:娼妓制度是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能够释放过剩的社会性欲
咯咯咯...没有"需",那来"供"?
偶认为,这一社会现象的存在,促动了社会财富的再分配,间接扶贫嘛...嘿嘿...
但是,必须清楚地指出:参与这一社会实践的个体,都是违背社会公德和触犯国家法律滴.呵呵...
作者: 君君    时间: 2007-7-9 20:58
LS换个头像好不?怕怕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9 21:20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说,这叫交易,各取所需
从社会治安的角度说,这叫减低强奸案的犯罪概率,有利管理
从道德观念的角度说,这叫交际援助,没有所谓的道德约束
从医学的角度叫,这叫生理需要,只要有节制即刻
所以,谁都不贱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7-9 21:23
打住
让这个帖子沉了吧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9 21:25
才不,继续讨论嘛
作者: 3036366    时间: 2007-7-10 01:25
小哥的话绝对有道理,之所以强奸案的发生少了 就是因为有了这项行业。
为什么江则民不打击 也是有道理的,宁愿有人去抓鸡,也不愿意看见有人在犯罪。
就想上网一样  是一把双仞剑 有利也有弊。
从人情事故上讲,要是妓女主动拉人的话,那就是妓女贱;要是嫖客去抓鸡的话
那就是嫖客贱。那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反正2个都贱,我想知道的无非是哪个比哪个““更””贱!~、
当然,如楼上所说的 发贴的人最贱 我也没办法。毕竟每个人的看法不同!
我还只有21,冒犯之处还请多多谅解。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10 01:41
楼上有什么证据表明"强奸案的发生少了 就是因为有了这项行业"???
告诉你:贱不贱只是道德层面上的讲法,而卖淫嫖娼是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 3036366    时间: 2007-7-10 01:47
就是外地来的民工了哦,你说他是希望话100快钱去抓鸡,
还是希望到一个夜深人静的地方去强奸。我想一定不会是后者
道德层面上讲固然说不过去,至少我说的是事实,无风不起浪
我不会,无缘无故这么讲滴。。。
作者: 不惑大师    时间: 2007-7-10 02:37
(一)这不是"行业",是法所禁止的社会丑恶现象;(二)这一丑恶现象的存在,并不降低强奸犯罪的发案率.强奸仍是青少年犯罪中仅次于盗窃和抢劫的第三类大案;(三)胆敢以身试法者,最终必遭惩处.
作者: 3036366    时间: 2007-7-10 02:53
我并不否认这种丑恶现象的存在,只是比往年有所降低!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7-10 08:06
神经
无聊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7-7-10 22:35
哈哈,精彩的辩论
不过大家都换一种角度去思考,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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