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两对夫妻办完离婚互换对象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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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突然的自我
时间:
2007-6-24 09:15
标题:
两对夫妻办完离婚互换对象再结婚
现在的丈夫是朋友原来的丈夫,自己原来的丈夫却成了朋友现在的丈夫……这种互交丈夫和妻子的情节,一般在电视或电影里才会看到。但上周,这样具有戏剧性的场景,却在渝北区婚姻登记中心上演了。
上周四下午,位于渝北两路一碗水的渝北区婚姻登记中心,突然走进来四个人,他们看上去只有30多岁,是两对夫妻,而且四人好像约好的一样。“我们结婚证弄丢了,可以离婚吗?”在离婚登记处,其中一对夫妻向工作人员
咨询
。
按规定,要离婚,必须出具结婚证;若丢了,要先补办结婚证才能办理离婚。了解情况后,这对夫妻让一起来的另一对夫妇先办离婚,他们则到结婚登记处去补办结婚证。当时结婚登记处比较清闲,他们很快就补办好了结婚证。
办完离婚换丈夫妻子
他们又返回了离婚登记处,四人挨得很近,好像在商量什么事情,声音很小。填写离婚申请、交
证件
、
审核
,很快他们四人的离婚证都办了下来。他们站起身来,但是并没有下楼离开,而是径直朝结婚登记处走去,申请结婚。
他们不是已经离婚了,难道后悔了,准备重新和好?记者疑窦顿生,走近一看才发现,要结婚的还是四人,但他们站的位置已经交换了。把结婚证弄丢的夫妇已经分开站了,两人分别和另外一对夫妇中的丈夫和妻子结婚。看到两人20分钟前才补办了结婚证,工作人员都愣了,“你们两个刚才才办结婚证,怎么又来了,难道去离了?”
记者从侧面采访了其中一位当事人。她朝四处望了一下,小心地告诉记者,这没有什么,他们四人曾经是很好的朋友,现在成了这样的局面,也属无奈之举。
稿源:
现代快报
作者:
小青菜
时间:
2007-6-24 11:58
记者运气这么好啊? 是不是编者?
作者:
新兵蛋
时间:
2007-6-24 12:53
作者:
hbxu
时间:
2007-6-25 11:13
想都不愿意想喽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7-6-25 12:08
好大胆的创意啊。
就像“谈判高手”里的那两对哦
作者:
小样
时间:
2007-6-25 12:43
儿戏!
作者:
沙(kk)
时间:
2007-6-25 15:50
好象小时候玩的游戏!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7-6-26 12:15
哈哈,伦理道德问题 。
作者:
后门山
时间:
2007-6-26 15:08
参加换妻俱乐部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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