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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关注:天台银象公司的10.5亿破产账务,天台法院将如何处置 [打印本页]

作者: liusz2005    时间: 2013-12-8 20:20
标题: 请关注:天台银象公司的10.5亿破产账务,天台法院将如何处置
应友人之托,代发如下文字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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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322    时间: 2013-12-8 23:12
呵呵 看到一些熟悉的名字
作者: 沧海一声笑    时间: 2013-12-9 09:00
问题是怎么关注呢?关注了又能如何?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3-12-9 09:32
马上就要开债权人会议了
开完就进行最后的处置了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3-12-9 09:39
作为法律从业人员
偶说几句
文章中不同的债务
在处理上,只有利息是不同的处理方式
低于同期贷款4倍的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
超过的不予保护,但是高利贷的本金还是要受法律保护,属于合法债权
这样的话
那些高利贷主的金额高,必然在投票占有比较大的比例。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12-9 09:57
债权人的身份和所主张的诉求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作者: 像鱼一样    时间: 2013-12-9 11:28
看来天台人,大户还是狠多,狠多滴,随便搞搞就几个亿,
作者: 饭特稀    时间: 2013-12-9 16:21
这么多债 银象公司怎么偿还
作者: 水西流    时间: 2013-12-9 18:43
发在这里没用
作者: 木木飞    时间: 2013-12-9 19:06
原来我没街币是我从前看帖没顶 以后我要养成习惯看帖必顶 我顶
作者: 小山村人    时间: 2013-12-9 19:26
发在这里没用.富了几个人,穷了大家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3-12-9 20:24
没有太仔细看

不过按照我目前的理解。你的身份是残疾还是政府官员,在投资行为上,是平等的。当时借款的时候,利息多少是根据双方意愿来,别人哪怕借给他1块钱的利息也与其他人无关。

基于这个条件,在处理债权上金额大的,可能是会沾点优势的。


至于文中似乎提到了私人借贷和公司借贷的行为,好像这意思是:私人借贷都是借的官员的钱,所以还他们的债不能从企业里面拿走哈!
这个问题我就完全不懂得了~~
作者: 沧海一声笑    时间: 2013-12-9 20:56
七八亿的借款一下子就消失了?钱是不会消失的!沈一个人又如何挥霍得掉?那这七八亿钱又是被谁取走了呢?这些为什么就没有人问呢?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3-12-9 21:06

作者: 许一跑    时间: 2013-12-10 21:22
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3-12-9 09:32
马上就要开债权人会议了
开完就进行最后的处置了

听说你是名律师,且是大律师,我们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低息借给银象公司的钱,是公司出具借条,与高利借给沈颜新的钱,这些高利息的均没有银象公司出具的票据,而是沈颜新个人出具的借条,能不能算是不同性质的借款?后者借款是不是应该只能向沈本人索赔?而不能列入公司的债务?(参阅原文备注)我们想直接跟你联系,我们的联系电话是,13958508900许绪檄.求助你的法律支援,行吗?

作者: 琥珀    时间: 2013-12-11 22:30
银象公司, 是落雁那个吗?
作者: 许一跑    时间: 2013-12-11 22:56
许一跑 发表于 2013-12-10 21:22
听说你是名律师,且是大律师,我们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低息借给银象公司的钱,是公司出具借条,与高利借给 ...

知了.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12-12 09:10
我认为只要确认是债权人就应参与破产清算,瞎眼劈脚、失地失业、政府官员、企业老板、高息、低息应该同样对待。
作者: 人闲南山    时间: 2014-1-1 11:58
好像上面的章是什么局的章。能弄出这种章的都不是一般人。看来这份名单是有许多官员或前官员。
作者: 人闲南山    时间: 2014-1-1 12:01
个人认为无论是高利贷还是正常借款,受法律保护部分都是无差别的,但借款主体必须要搞明白,是公司还是个人。另外,对于借款人的资金来源有必要查查,尤其是官员和前官员。
作者: 大田大排面    时间: 2014-1-2 23:31
新手赚积分
作者: 任鹤游    时间: 2014-1-9 11:37
习近平: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中新网1月8日电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号至8号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习近平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习近平强调,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作者: 任鹤游    时间: 2014-1-9 11:40
习近平: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作者: 重高    时间: 2014-1-24 17:15

作者: 浪天堂(火)    时间: 2014-2-17 16:54

作者: 围观者    时间: 2014-2-18 19: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冰点O°    时间: 2014-2-19 12:34

作者: sx123123    时间: 2014-2-22 15:37
都没啥人气呀。。。。。
作者: 隆冬    时间: 2014-3-5 11:08
关注
作者: 抗风保土林    时间: 2014-3-16 19:57
人闲南山 发表于 2014-1-1 12:01
个人认为无论是高利贷还是正常借款,受法律保护部分都是无差别的,但借款主体必须要搞明白,是公司还是个人 ...

说得好,赞同

作者: Mr.陈    时间: 2014-3-19 09:42
赤城大厦也被卖了~~
作者: Mr.陈    时间: 2014-3-19 09:56
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会不会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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