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这钱该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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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六六大顺
时间:
2013-7-22 13:57
标题:
这钱该由谁出?!
新闻里说,被打死的瓜农将得到89万元的赔偿,估计这钱肯定是政府买单,我认为应当由直接当事人出,不然以后还会有什么菜农被打死的......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3-7-22 14:22
嗯。理应是谁打死谁出。而不是花纳税人的钱
作者:
哈哈笑
时间:
2013-7-22 14:53
请参照中国国情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3-7-22 15:45
这个最后肯定是财政支出
也就是纳税人的钱
其实就是让当事人出
这点钱在他们腰包里
也到不了老百姓的头上
一样的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7-22 16:04
当事人为政府行为造成伤害是政府赔偿〔象法院错判,公安错抓〕政府赔偿当然是纳税人的钱。个人也负相应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当事人为工厂单位行为造成伤害赔偿,由工厂单位负责赔偿,个人负相应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7-22 16:54
本帖最后由 xiang1946 于 2013-7-22 16:55 编辑
回复楼主:
如果你是个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员),你会因为有政府替你赔偿而在工作中去伤害他人吗?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3-7-22 18:50
xiang1946 城管是执行公务造成伤害致死。是政府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应该政府赔。 发表于 2 小时前
额,说的也是哦。
领导们应该连带责任有的吧。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7-23 07:50
回复楼主:政府行为,政府不赔偿、完全由责任人任担,这也不公。冲突致死,这是意外,跟谁赔偿没有关系。再譬如,你是城管员,队长跟你说:明天你去把那个卖西瓜的打死,赔偿政府来。你真的敢么?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13-7-23 16:54
慰问费上不封顶,GOV有的是钱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3-7-23 17:05
执法部门不是喜欢“附带民事赔偿”和罚款吗?这样的人渣应该要负责赔偿和罚款的。
作者:
天台八卦员
时间:
2013-7-24 17:40
政府请客 纳税人买单
作者:
任鹤游
时间:
2013-7-30 16:51
点评xiang1946 有关领导肯定要受到相应处分。 发表于 7 天前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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