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男子误闯女浴室 [打印本页]

作者: 赤城路    时间: 2013-1-22 13:15
标题: 男子误闯女浴室
男子误闯女浴室 浴场赔礼再道歉
前几天,城东派出所接到王女士报警称,其在一家浴场洗澡时被人偷窥。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是一男子误闯王女士包间引发矛盾。   当天下午3时左右,王女士带着女儿到一家浴场开了包间洗澡。洗完后,王女士就到浴室梳妆台前梳头,并用电吹风吹头发。由于头发上全是水,王女士就没穿其他衣服,只穿戴内衣。突然,浴室门被人打开,闯进来一名男子,吓得王女士脸色发白,愣在那里。男子一看包间里有人,立马退出了房间。   “误闯女浴客房间的男子跑了,浴场要负责任。为啥这男子会随便开女浴客的包间门,为啥没有服务员帮忙引导?”王女士认为,自己走光并受到伤害,主要是浴场管理不善造成的,浴场要负主要责任,并打电话叫来了老公。   王女士老公的要求浴场不但要当面向王女士道歉,缓解他老婆的心理压力,还要赔偿王女士的精神损失费,以防以后发生由此导致的精神不适,可浴场不同意这样的看法。浴场承认本身管理确实有点疏忽,但该男子只是误闯女浴室,赔偿几千元的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太高。

  最后在众人调解下,浴场赔偿了王女士800元精神损失费,双方达成谅解。民警特别提醒女性市民,目前很多浴室的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女性浴客一方面要自己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更主要的是一旦受到不法侵害,要及时留下证据,以备追偿。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3-1-22 13:44
悲剧啊!!

包间不反锁的吗?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3-1-22 13:52
估计就是楼主吧!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3-1-22 13:55
主任的猜测大胆又严谨

一定是的!
作者: 小山村人    时间: 2013-1-22 15:11

作者: 无聊故吾在    时间: 2013-1-22 15:53
不是穿了内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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