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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天台中学通学生的不平等待遇 [打印本页]

作者: 段柴    时间: 2007-3-21 03:39
标题: 浙江省天台中学通学生的不平等待遇
<p>&nbsp;&nbsp; 2007年新申请的通学生不准参加晚自习,但上学期申请通学生却可以参加晚自习,我的孩子想不通,同是同班的通学生,别人可以晚自习,而自已却不被允许,这是什么道理?</p><p>我认为天台中学确实做得不合理,也不合法。总的来说,一个学校对住宿生和通学生应该一视同仁,学生付了学费,就有权接受学校老师的教育,当然包括使用教室。付费跟使用教室是一种学生和学校的合同关系,不让通学生晚上进教室自修,我认为有违《合同法》。作为一个学校,为了每学期五百元的住宿费,千方百计逼学生到学校去住宿,这还象一个学校、一个老师做出的事情吗?且不说住宿费定价奇高(在老城区,象天台中学这样一间学生宿舍,租费也就一百来块一个月,而天台中学每间宿舍住六个学生,每人五百元,就相当于这间宿舍每个月五百元)。而且晚上九点十分放学,九点四十分熄灯,半个小时内,这六个学生轮流漱洗,平均每人只有五分钟,到了夏天,天天得洗澡,这来得及吗?所以说不合理。</p><p>浙江省天台县教育局的回复: <br/>“b3b4”网友:你好! <br/>&nbsp;&nbsp;&nbsp; 非常感谢你对天台教育事业的关心。 <br/>&nbsp;&nbsp;&nbsp; 天台中学处于城乡结合部,且通往周边道路路灯没亮,又都是田野,新城道路空阔,社会车辆速度极快,学生到校晚自修很不安全,学校从学生的安全考虑,通学生原则不来校晚自修。晚自修根据有关规定是为住校生组织的,上学期是根据学校搬迁实际情况,允许通学生申请参加晚自习。因天中在原老校时,住宿条件相对差,通学生比例较大,搬迁到新校,一下子就改变已成习惯的制度,学生难以接受。这学期开始,天中实行全寄宿管理,但仍采用软着陆的办法过渡,允许个别同学选择通学,在家晚自修,希望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谅解和支持。 <br/>&nbsp;&nbsp;&nbsp; 天台中学高二、高一整体搬到新校区以后,寄宿制学校的优点,已经明显凸现,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台州市统一考试成绩趋于领先水平。目前全省一级重点中学绝大部分都是采取寄宿制管理模式。从天中对高二年级97位通学生200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与高二第一学期末成绩比较,退步的有75位同学。从班级综合考评结果看,评为先进班的住宿生人数较多,而末档班级是住宿生人数相对较少的几个班。因此学校希望同学都来住宿,是从学生终身发展的长远利益上考虑。至于住宿费问题,是根据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收取的。 </p><p>&nbsp;&nbsp;&nbsp; 看了教育局的回复,一头雾水。如果说是安全因素,那么,这些学生寒暑假期间就不用在社会上混了?路也不用走了?家长难道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安全?关键是:《行政许可法》有没有许可教育局或者天台中学限制通学生进教室晚自修,如果许可这样做,那家长没话说,如果没有这样的许可,那就是乱作为。不要说什么晚自修是为住宿生组织的。至于家长为什么要让子女在校外住宿,租房甚至买房,而且费用比住校费高许多,其中的原因虽然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可以明白,家长是为了子女好。有家长认为,孩子住校后,成绩比过去下降了,没办法只好住到校外,平时多管点,多辛苦点,路上多接送几次,目的就是为了孩子将来能够考上好大学。但想不到的是,天台中学居然不让通学生进教室晚自修。学校没宿舍的时候,你通学吧,学校有宿舍了就得住校,这是什么逻辑啊? </p><p>看看人家学校怎么做: <br/>&nbsp;&nbsp; 绍兴市高级中学 <br/>&nbsp;&nbsp; 学校重申通学生不得到校参加晚自修的规定 <br/>&nbsp;&nbsp; 绍市教普字(2005)133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强对住校生的晚自修管理,重申通学生不得到校参加晚自修。结合我校实际,仍有部分班级的通校生来校参加晚自修,为此学校要求各班主任须对有关学生做好相应的工作,在要求有关学生办好必要的书面手续外,还必须要求家长来回接送,确保途中安全。 <br/>&nbsp;&nbsp; 感言:虽然上面规定通学生不得到校参加晚自修,但学校还是网开一面,让学生进教室晚自修的,人家多有人情味!</p><p>再看一个学校: <br/>&nbsp;&nbsp;&nbsp; 关于通学生来校晚自修的安全责任书 <br/>&nbsp;&nbsp;&nbsp;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在教学期间,寄宿生均坚持上好晚自修,由教师坐班辅导。校允许部分近路通学生也来校上晚自修。但最近个别通学生借上晚自修名义瞒骗学校、家长,进入录相厅、桌球厅等,存在不安全隐患,进行不当的文娱活动,不但影响学习,还影响了身心健康。现为了密切家校联系,提高通学生来校晚自修的效果,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学校要求通学生来校晚自修须遵守如下规定: <br/>&nbsp;&nbsp;&nbsp; 一、通学生若需长期来校晚自修必须征得班主任、家长同意。若有事未能到校自修,需事先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br/>&nbsp;&nbsp;&nbsp; 二、通学生在校上完晚自修第二节后即应返家。晚自修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请家长按时监督。 <br/>&nbsp;&nbsp;&nbsp; 三、通学生按时上学、放学,直接到校、直接返家,有邻近同学需结伴而行。不得在路途逗留玩耍;不得随意留宿他处而不回家;不得借上晚自修名义干其他事情。往返路途安全由家长学生自行负责。 <br/>&nbsp;&nbsp;&nbsp; 敬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做好教育工作,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br/>&nbsp;&nbsp;&nbsp; 愿意遵守上述规定来校上晚自修的通学生: <br/>&nbsp; 姓名:&nbsp;&nbsp;&nbsp; 年&nbsp; 班 <br/>&nbsp;&nbsp;&nbsp; 同意以上规定并且自愿承担安全责任家长签名: <br/>&nbsp;&nbsp;&nbsp; 联系电话: <br/>&nbsp;&nbsp;&nbsp; 白云中学电话:24552006(办)24552325(生管)</p><p>再看一个学校: 沪上众多民办中学中,东光明中学位居前列,具有独特的办学特色,特别是在高中教学中,一些原本连普通中学都没有考取的学生,来这里学习三年却以高分被国家重点大学录取,考上复旦、交大、同济等名牌大学,高考上线率保持在85%--89%之间。该校办学主要有几大特色。</p><p>  有一批优秀的教师,他们来自名校,有精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特别是他们在教学上的忘我精神和人格魅力如春风化雨,打动着莘莘学子,感染着时代少年; </p><p>  教学上有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教学秩序严格规范、教学方法科学实用、教学效果明显有效,学校获市教育系统文明单位、行为规范示范校等; </p><p>  封闭式教学和晚自修制度是东光明的又一特色,即使走读学生也主动参加晚自修,每晚每间教室确保20个学生和1名辅导教师交流探讨; </p><p>  开拓的办学思路、开放的办学思想、开明的办学方式,2004年初东光明中学和上海交大附中合作办学,高一将开设理科强化班和文科强化班,交大附中输出先进教育资源和资深教师,让更多的高一新生享受优质教育。 </p><p>感言: 看看人家的学校,还以通学生参加晚自修为荣呢! </p><p>百年天中,师道不存,不知各位有何感想?</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0 19:41:56编辑过]


作者: 人在他乡    时间: 2007-3-21 04:38
不能通学好啊!这样新城的房价就会降下来。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7-3-21 06:13
<p>呵呵,这种做法不是狠妥哦</p><p>安全因素,家长肯定会关心的</p><p>如果只是为了安全</p><p>只需规定不必强制夜自修</p><p>如果要去,家长必须做好安全工作,如接送</p><p>这样,真的不想去的话,就不用去了</p><p>一定要去的话就会自己做好安全工作</p><p>退一万步来讲</p><p>学校完全可以让家长签个承诺书</p><p>夜自习路上的安全由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p><p>为何不让人家自习捏?</p><p>想不通!</p>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07-3-21 16:54
<p>花样百出,懒得理解</p>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07-3-22 00:54
先进班,末档班……原来都是寄宿不寄宿造成的,这个理由真强。
作者: 拉风的螃蟹    时间: 2007-3-23 03:25
<p>我们以前怎么没这规定啊,BS下</p><p>学习外界虽然有影响,但主要是靠自己吧</p>
作者: 老虎    时间: 2007-3-23 07:0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段柴</i>在2007-3-20 19:39:00的发言:</b><br/><p></p><p>百年天中,师道不存,不知各位有何感想?</p><br/></div><p></p><p>感想良多。</p><p>据说某领导可以为了某台州统考的排名而授意师生作弊,天中已从头至尾烂掉了。老前辈们若地下有知,必羞愧难当。</p>
作者: 青饺    时间: 2007-3-24 06:32
正常,现在学校越来越不咋滴
作者: hmily    时间: 2007-3-25 14:55
天中怎么这样的呀。。我读书的时候还没有这样的呢。。唉...
作者: 紫色心情    时间: 2007-3-26 15:11
LS的同学真厉害哦...
:lol :lol
作者: 冷风    时间: 2007-4-4 09:38
学校出这个规定应该也有他的难处。但是,确实不够动脑筋。本来很好处理的事情,非要弄得理亏。母校干事情的水平比以前要下降了。
其实,完全可以这么干:
1、全体住宿(全国各地很多重点中学都是这么规定的,特别是当地第一名的学校。)
2、如不住宿,则不参加自习,非要参加的,就要住校。(大城市的中学通学生是不到学校晚自习的。天台县目前的经济发达水平完全已经超过大部分北方地级市。)
3、坚决要求自习,又坚决不住校的,视为违反校规,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当由当事人和家长自行承担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说真的,让不让通学生来学校晚自习,跟让不让住宿生晚自习时间外出看电影或去通学生同学家自习的规定相仿,大家能理解不让住宿生随便外出的规定,为什么就不遵守不理解不执行不让通学生晚上来学校自习的规定呢?要知道,全寄宿学校除了周末放学以外,不允许学生出校门,这是否能去告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呢?
    学校能约束学生出校门,自然也能约束学生进校门。正好比过去,高校是禁止本科学生结婚,更不允许本科生怀孕生育的,当然现在已经没有特别严格禁止了。
    所以,或许要等过些年后,中学才会放松对学生是否在学校晚自习的规定。
至少,从目前情况看,学校这么做,是立得住脚的,只不过校方没有能很好地、策略的实施。
作者: ccsky    时间: 2007-4-6 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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